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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 2024-03-18 22:39:03

我要天下太平

我要天下太平 于飞 著

于飞八王

小说推荐《我要天下太平》,由网络作家“于飞”近期更新完结,主角于飞八王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」我叹口气:「你以后看上哪家的好女儿家,我这些年攒下来的财帛,也够风风光光地把她娶进门了。也够让你那些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们刮目相看。你娘这些年,可不就盼着这些吗。」「你真没打算嫁给于飞?你每年攒下来的钱,一半都给他买了伤药...

精彩章节试读:


轰的一声,我心中炸开了一道天雷。

慌乱中,我忘了推开他。

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?

我一向隐藏得很好。

不过,他办事能力这么强,把它用在我身上,确实也很有可能露馅。

这些管中窥豹、追丝剥茧的查证方法,多数还是我亲手教的。

我竟然忘了,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十岁的孩子,已经长得比我还要高了。

「于飞已经是四品了。」他闷闷地说道,我觉得有什么东西,大颗大颗地掉下来,打湿了肩头的衣服。

「我没有机会了对不对?」他抬起头来看着我,两个眼睛红通通的。

「我……你……」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
这真是自作孽,不可活。

「王爷的义女,也要四品吗?六品真的不行?」他仍然紧紧地抱着我,那么悲伤,甚至有些绝望。

「你究竟在想什么!」我迅速冷静了下来,冲他低吼:「如果有人传出去,八王义子叶枫,是一名女子,还被授了四品官职,这可是欺君之罪!就算八王推说不知道真相,那么,我,也是会被砍头的!」

大概我的表情过于狰狞,锦衣居然忘了哭。

我于心不忍,拿袖子给他擦擦脸:「你也是有官职在身的人了,以后不要这么幼稚好不好。」我叹口气:「你以后看上哪家的好女儿家,我这些年攒下来的财帛,也够风风光光地把她娶进门了。也够让你那些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们刮目相看。你娘这些年,可不就盼着这些吗。」

「你真没打算嫁给于飞?你每年攒下来的钱,一半都给他买了伤药。」锦衣不依不饶。

我正色道:「没有。八王义子因为早年伤病,不能人事,所以终身未娶。这样的结局,也挺好。」

「既然这样,那我们一起去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,退隐山林,好不好?」锦衣不死心。

退隐山林?

他这些年背负着身世的困扰,绷着一股劲儿想要做出成绩来,认祖归宗,一退隐,不就什么都完了?

但他肯为我做到这一步,哪怕只是说说而已,我也已经心存感激。

我不能让他功亏一篑。

「不好。」我下了决心:「第一,我要这天下太平,现在还有战乱。第二,我,喜欢于飞。」

锦衣看了我半晌,我跟他对视。

「我知道了。」他心灰意冷地说道。

「我一向拿你当弟弟看。」我解释道。

「不需要。」锦衣突然下定了决心一般,冷冷地望着我:「我不需要你拿我当弟弟看。总有一天,你会发现,我也很强。什么四品,我也不放在心上。」他说完,冲我挥了挥手里的一卷东西。

这是?我揉揉眼睛,这好像是于飞祖传的那本兵书。

「我找他要来的。」锦衣的眼神变得很冷冽:「你说过,我很年轻,我学得很快。于飞能做到的,未必我做不到。」这样狠决的锦衣,才是我熟悉的那个人。

「我以后不在你身边了,你自己照顾好自己。」看着我诧异的眼神,他微微一笑,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,可是,笑意都没有到眼角。

「你要去哪儿?」我问。

「我要去升官发财,娶个好人家的女儿,封妻荫子,如你所愿。」锦衣一字一顿地说道,甚至有些咬牙切齿。

我清楚地知道,我和他之间,再也回不去从前了。

我向他伸了伸手,却也没有什么理由拦住他,到底还是放下了。

第二天,我听说锦衣向八王辞行,投入了修罗厂。

修罗厂是太子手下新组建的一支精兵,正缺新鲜血液。而且,太子新政,大力挖掘人才,修罗厂中,只问才干,不问出身。

北游牧每到冬天,就会龟缩到楼兰以北。

于飞就会带着西京军回京郊大营休整,而我,也得以和于飞相聚数日,去吃老杨家的羊肉炉。

这是一年中我最开心的日子。

到了晚上,酒店后面背街的小巷里,老杨家的小院子虚掩着门亮着灯,只有熟客会来。他最喜欢做的是涮羊肉和羊肉炉,酒只有女儿红和竹叶青。

那里从来没有菜单,有什么就给客人吃什么。

说是「蓬莱酒店」的真功夫,但在「蓬莱酒店」里,却从来吃不到这样好吃的羊肉。

这天下着大雪。

树上,院子里都积了一层厚厚的雪,鹅毛般的雪花,还仍然从天上掉下来。

刚刚傍晚,天色映着雪,竟然也不觉得昏暗,反而有一种爽朗的亮。

「羊肉炉还没好呢。」老杨招呼道。

在小院子里,我特意穿了一袭白衣,冲于飞说道:「就这里练吧。」

于飞点点头,拿出自己那柄乌金剑,飞身一跃,跳上了那棵洋槐树,树上的雪一丝也没掉下来。

雨夜凤飞,最早就是在这里诞生的。

每年吃羊肉炉的时候,还可以合练一下,大雪飘下来正好。这工夫可不是给人跳舞用的,这是扎扎实实杀人和救人的工夫。

等老杨把羊肉煮好,出去看时,我们已经收了武器,并排站在屋檐下看雪景。

然而,哪里还有什么雪景可看。

院子和小屋子,院子里那棵洋槐树上那些枝枝杈杈,一片雪影儿也看不见。

除了院角的一滩子泥水以外,整个院子干干净净。

这就是雨夜凤飞,一剑一鞭,合练的威力。

但是我们这次只来得及喝了一杯女儿红。于飞也没能住多久。皇帝在这大雪纷飞的夜里,驾崩了。

太子即位,新皇登基,禁娱乐,肃法纪,重用修罗厂。

北游牧得了皇帝驾崩的消息,不顾天寒地冻也来攻城。

戴饶老将军一边坚守不出,一边命人三百里加急求援。

新皇暴怒,给西京军下令:「不破楼兰不须还」。

于飞带队赴边疆,从冬到春到夏再入秋,北疆捷报频传,北游牧已被赶到玉门关外,苟延残喘,只差最后一击。

在这节骨眼儿上,我却在西京看到了于飞,风尘仆仆,失魂落魄的样子。

我伸手拉住他进了一个背街小巷:「你怎么会在这里?去年始至今,新皇启用修罗厂肃清法纪,重查官员,擅离职守,可是重罪!」

于飞显然是日夜兼程回来的,身上已经有些酸味儿,胡子拉碴的。他黯然说道:「我娘说我杀孽太重,一直住在霞西寺吃斋念佛,她一直身体好好儿的,可前些时,睡梦中,就……就过世了。」

我一时不知如何安慰,静了一会,说道:「我陪你,去送她。」

于飞并不推辞,和我并肩返回霞西寺。

寺里已经搭了灵棚,静心师太带着一众女尼在念往生经。

于飞长跪,我亦然。

他没什么亲戚,古晶等人尚在战场,京城的同僚又不知道他回来了。所以,只有我,在他身旁陪了三天三夜,直到三日后于母安然下葬于西郊。

送葬回来,我和于飞遇到了一队人马。

领头很眼熟。

双剑,剑身似有水痕,我知道,是见了血的缘故。

这一对前朝名剑水印,还是我送给锦衣的。

皇上到底还是知道了。另外,谁能瞒得过锦衣?那时我亲手教出来的,顶尖的人才。

「你可知道,出征期间,擅离职守是重罪?」锦衣现在已经不再穿那么华丽的衣服。他身上的飞鱼服,赫然已是四品印记。

我握住了腰间的软鞭。

于飞闪身站在我前面:「我离军前,已告知戴老将军代为禀报。」

「你可知道圣上如何批复?」锦衣现在已今非昔比,沉稳得很。

于飞默然,他并没有在原地等批复。就算情有可原,也是先斩后奏。

「圣上要以德治国,以法治国。年初曾颁下三条律令:凡贪赃枉法者,斩;擅离职守者,斩;徇私舞弊者,革职不再复用。圣上念你一片孝心,这才法外开恩,改为连降两级。」锦衣掏出圣旨来,他已是前任太子,现任皇上身边的红人。

于飞不再多说,向他拱了拱手,飞身上马,返回北疆。

我把手从软鞭上拿开,锦衣深深地看了我一眼。只是这里人多眼杂,不好说话。他在身前,别人看不到地地方,用拇指和食指冲我比出一个圆圈。

十年前,年幼的他练武,对自己要求颇高,总是一身伤地回来,是我手下最拼的一个。我当着众人不好说什么,晚点却要给他留一根棒棒糖。久而久之,碰到他在练武场上摔得头破血流,我路过的时候,就用拇指和食指比出一个圆圈,安慰他,有糖吃。

只不过很久以后,我才知道,他根本不爱吃糖。但这个手势,时至今日,他还记得。他劝我不要担心。

转过年来,北游牧已然平定,中原匪患,也已经销声匿迹。

于飞的西京军常驻西郊不妥,八王向新皇请辞,希望解散西京军,编入北疆,但新皇犹豫,还不曾准。

而锦衣,已然打了不大不小的几场胜仗,担任了禁军副统领,可谓是青云直上。他现在应该不会再纠结于六品的于飞。

我听说,他的兄弟们已经多次请他喝酒,只是,他暂时还不曾认祖归宗。

现在的他,已经比他们更强大。

清明前后,百越官员上奏,百越暴乱,新皇命人缴匪。

百越之地,多长毒虫蛇蚁,传闻百越不论男女,都会养蛊。

原本大家以山或峡谷为界,相安无事多年。

但近来百越王每隔不久便派人掳去一批汉族青年男女,传闻是拿去炼了毒药,弄得周围民心惶惶,纷纷背井离乡,投亲靠友。

派去缴费的人是于飞,带着一万西京军。我不知怎的,于飞走了以后,我经常心神不宁。

这天夜里,我突然在小院里看到了许久未见的锦衣。他穿着普通的夜行衣,但是我一看背影,就知道是他。

我要去点油灯,却被锦衣按住了手。他就势靠在我的耳边,轻轻地说道:「不要让人看到我来这里。」

「你有什么事吗?」虽然姿势有点那个,但是我一动不动。这一两年来,明面上,他和我并不来往。我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。

锦衣轻轻地笑了起来:「你的情郎,可能快要死了。如果我能救他,你要不要我救?」

黑暗中,我突然感到呼吸不过气来。

「别……开玩笑。」我结结巴巴地说道。

「你愿意犯下欺君之罪,跟我一起去救他吗?」锦衣的眼睛在夜里闪闪发光,像一只狼。

我双手环过锦衣的腰,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散了架。我不怎么会骑马。我跟他共骑,正在赶往百越的路上。

「这次你真的不用跟我一起。」我喃喃说道,身前是戴着面具的锦衣。

锦衣也喃喃回道:「可依有的人的马术,只怕等到了的时候,就真的什么都晚了。」

「你现在前程远大,擅离职守可不好。不必为了我……再说又这么凶险。」

「没看到我专程蒙了面吗?有可能拆穿我的人,这会儿正坐在我身后呢。」他伸手到腰间,覆住我的手。

「这世上除了我娘以外,只有你对我最好。你既然可以为了他去,我自然也可以为了你去。坐稳了,要想救人,就忍着点。」

我与锦衣共骑,十天没有下马,抢在三万大军之前,连夜进山。

新皇接到了百越官员拼死画出的地图,说是百越毒和山势险峻,怕于飞有失,命锦衣带三万兵士前往助阵。

那张地图此刻正在锦衣胸口,而三万大军,也在我们身后数十里之外。

大军脚程慢,我们带着几十个亲信死士,先行救人。身上是西京设计的新盔甲,全盔全甲,就算手上也没有一处露在外面,可防剧毒。

我们依地图赶到山顶的时候,正好看到百越王带着藤甲兵,在对面山腰向山下丢石头。

几个西京兵想去搬开石头,石头却扎手的很,一不小心就划破手指,划破的地方,一道黑线沿着破损处直冲心脏,越是武艺强的兵士,黑线爬得越快。口吐黑血,全身无力,这是中毒的迹象。

于飞在峡谷中,军士已经很狼狈,却听他朗声说道:「兄弟们!你们跟着我于飞北疆苦战,比这凶险万分的情况都碰到过,可还信我?」

众军士精神一震,大声回道:「信!」

于飞命令道:「兵贵神速。大家用衣服包裹住双手,尽量防止划破皮肤中毒。古晶断后,我必定为大家闯出一条路来!」说完,带好乌金剑,催马飞身向前。

汗血宝马似有灵性,飞奔至一处山崖峭壁下,那里因为难以立足,没有敌兵。

于飞下马,在那峭壁之上运气内力,步步稳健,每走一步就用乌金剑划下一个小窝儿,竟要是在峭壁上硬生生开出一条路来。

他的军士们也快步跟上。

百越王看石头是砸不过去了,命人放箭。

于飞身在峭壁,还要给大家开路,是极好的箭靶,凶多吉少。

悬崖处顿时无比凶险。

我在悬崖顶上一声清啸:「放箭的话,谁比的过我!」

身旁是蒙着面的锦衣,弯弓搭箭,一弓三箭,正中百越王心口。

我心里暗自惊叹,锦衣这一手已在我之上,可见在修罗厂,也是不断苦练。

我卷起几条长藤飞速滑下,长鞭舞动,所到之处,箭雨都失了准头。

锦衣身后众多人影晃动,箭雨如飞,兵士们大喊:「这会儿我们占了地利,杀下去吧!」

百越军远远看到我们人多,百越王又重伤,军心大乱。

于飞趁机带着兵士抓住长藤踩着剑印爬上,跟我们会和一处。

银鞭黑剑带了无数恨意,旋风般的卷了下来,正是雨夜凤飞的招式。所到之处,百越兵士身首异处。

那一战真是惨烈。

百越族三千藤甲兵全军覆没。

而于飞带的士兵,十成里死了三成,多是毒发身亡。

于飞对着山下的尸体,久久不语。

我在他旁边陪着。

半响之后,他说:「我不怕死,我只怕害死了将士们。他们本来还以为,可以在西京安家了。我太大意了,害死了他们。还好你来了,还好有你。」他紧紧地抱着我,像是要把我揉到他身体里去。

我知道他心里悲苦,也回抱住他:「不怪你,你的消息不全。这毒,实在是太过惨烈。」

蒙面的锦衣已经一早不见了。

又过了半个月,锦衣带着三万大军赶到,收复于飞残部,依据那张地图,四处围堵,放火烧山。

大火整整烧了一个月。

百越族王子无奈,带着老弱病残出山归降。

百越族巫师说,这种毒药,是他们新炼出来的剧毒,只有用通灵宝玉护住心脉,在毒气攻心之前,服用天山雪莲才可解毒。

但百越距离天山几千里,天山雪莲又不易得,所以百越人自己,也不敢轻易碰触毒药。

这次投掷毒石的士兵,全是之前掳去的汉族男子。

百越王起先仗着毒药,掳去汉族青年男女,是眼红汉人生活远比他们舒适,想要抓些奴隶过去给自己享乐。

后来当地官员前来交涉时不小心中毒,鱼死网破,他再想俯首称臣,也不可能了。

经此一战,百越归降,锦衣功不可没。

回京时,锦衣带回了百越质子。

新皇龙颜大悦,下令原西京军取其精锐编入禁军,其余自愿从军者编入北疆,不愿者厚赏,遣散回乡。但对将领们的选拔,他别出心裁,做了一个比武擂台,三场定输赢。

选拔名单上有数十人,例如北边主将戴饶的两个儿子戴晓、戴旭,西边主将的副手成宇、陈化,东边的欧阳楠,司徒牧,还有八王府的于飞和我,禁军副统领锦衣等等。

第一场比阵法,第二场比武功,第三场殿前问道。

阵法比试完毕,仍有二十人可参加比武。

广场上搭了擂台和看台。

第二场只会胜出三人,将由新皇亲自问道,皆有封赏,武状元会封为二品骠骑将军。

这是锦衣的机会,简直是给他量身定做。之后他如果想娶哪个官家小姐,一定是心想事成。锦衣会得扬眉吐气。

而我,也该想想我的将来了。

擂台比武可以观看,台下比戏园子里的人都多。

比武第二日,于飞对戴晓,数招后乌金剑直指胸前,戴晓认输。

第三日,我对阵欧阳楠,长鞭将欧阳楠扫下擂台。

第五日,锦衣对阵陈化,双剑扫过陈化头顶,陈化发簪被削,自动认输。

到了第八天,是我和于飞对阵。

王府双璧驰名已久,台下的人里三层外三层,把擂台围了个结实。

我仍然是一身白衣,笑嘻嘻双手抱拳:「于大哥,我们还没有好好比过一场呢。」

于飞说:「跟枫弟比试,自然必尽全力。」

百越归来,他官复原职,倒是新皇给大家做的一个表率。

比试了一会儿,不分胜负,我突然说道:「不如我们合练一场雨夜凤飞,也给台下观众们开开眼界。」

于飞说:「好。」

自打百越回来以后,不论我说什么,他都说好。

我们俩人在台上一鞭一剑,舞了个人影重重,密不透风。

古晶在百越失去了一只手臂,用仅存的那只手,冲我们泼了一杯酒过去。

等我们停下来的时候,酒滴都挂在擂台边上,俩人身上一滴酒也无。

台下看客们叫好声此起彼伏。

于飞也打得兴起,大喊一声:「痛快!」

好似把百越的憋屈也发泄出来了。

我笑眯眯说:「于大哥,这样打没意思。不如我们交换一下,你用我的鞭子,我用你的剑,说不定好分个胜负出来。」

于飞点点头,交换了兵器,他现在什么都依我。银鞭在手,一抖,又一抖,他灌了内力进去,那软鞭竟刚硬挺直,如长剑一般。

我拿了他的乌金剑,舞了个剑花,剑在我手中像柳枝一样随风摇摆。

我是特意要让大家记住这一场比武。

我们俩这一打,少说也有三五百个回合,看客的茶都添了两壶。

这边于飞一鞭刺去,我身形略缓,于飞收势不及,鞭子在我左臂上划了一道小口子。

「于大哥,是我输啦。」我输了也一样笑嘻嘻。

白衣上渗出一道血迹,先是红色,又变成黑色。我脸色变了,吐出一口血来,也是黑色。

于飞大惊失色,上前一步,撕开我左臂上的衣服,看到伤口沿血脉向上,已变成一道黑线,爬过了肩头,看样子已快到心脉。

于飞双目圆睁,向着四周大声问道:「鞭上有毒!谁,是谁?这是百越毒!」

又问:「谁有宝玉,快拿来护心!」他扶着我身体的手臂,已经抖得不成样子。

他忽然低下头去,在伤口之处开始,一口一口的往外吸毒血。

于飞吐出来的血,也是黑色。他连嘴唇都黑了,疯了一般,吸个不停。

我的声音已经很虚弱:「于大哥,不妨事。我心口有你送的古玉,还可以撑得一时。」

于飞闻言,抬头说道:「各位,事不宜迟,百越王说过,天山雪莲可解奇毒。我带枫弟去找天山雪莲了。」一手抱起我,一手拿起乌金剑,跨上他的汗血宝马,竟也是不管不顾的要出京城。

远远地,我把食指和拇指放在心口,冲锦衣比了个棒棒糖。

他竟然一脸漠不关心的样子。

这家伙,怎么就这么确定我没事?

我现在有些后悔,是不是我做的所有事,都瞒不过他。

汉血宝马一骑绝尘,把新皇的比武大会远远地丢在了后面。这才是彻彻底底的擅离职守。我在于飞怀里,翻了个白眼。

后面有人喊叫,好像是古晶想来追我们。

可汗血宝马实在太快。

再说了,我也不想让他追上。

古晶就算再忠心,我也不缺他这个搅局的。

那年比武,最终是锦衣、戴旭、司徒牧获胜。锦衣理所应当得了状元,封了骠骑将军。当然也顺理成章认祖归宗。

八王经此变故,折损左膀右臂,心灰意冷,上书退隐。新皇恩准,但对于我比武期间身中百越毒一事震怒,命锦衣彻查。

百越质子只是一名八岁幼儿,娇生惯养,受刑时惨叫连连。一名百越家奴招供,是自己为报仇下的毒,与质子无关。言罢咬舌自尽。如何下毒,还有多少余毒在手,都没有招供。

此事之后,百越质子虽蒙皇昭放回府中,却受了惊吓,成天疯疯癫癫。

一日夜黑风高,百越质子府突发大火,临街众人惧怕百越毒,都不敢上前营救。整个府邸烧的干干静静。

传言是百越质子失手打翻了灯盏,真相如何,却未可知。

我不得不佩服他,果然好手段。这一来百越毒的事情,彻底死无对证。

再后来,锦衣竟是封妻荫子,娶了八王的独生女儿九歌,那个最爱英雄的九歌。

至于我呢?

于飞带着我,在西京城外,骑着汗血宝马飞奔。

我说:「这么赶路,我可要颠散了。你知道的,我不太会骑马。」

于飞脸上的表情像是哭又像是笑,安慰我说:「你先忍一忍,汗血宝马脚程快,三天就可以到天山,一定来得及救你。」

我问他:「你身上没有宝玉,刚才为我吸毒,就不担心自己也中毒吗?再如果,我有些事情骗了你,你能不能原谅我。」

他说:「我这条命,本就是在百越你救下来的,还给你也不亏。不管你以前骗了我什么,哪怕以后骗我,我都不会放在心上。你好好的活过来就好。」

我叹了一口气,继续问:「于大哥,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?像是香风阁里面的婉儿姑娘,听说很漂亮,是不是?」

他看我的样子,像是觉得我中毒过深,已经糊涂了,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:「我……我不要大概什么女子,我只要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。」

我在他怀里伸了个懒腰,做了个鬼脸:「于大哥,我真的骗了你,我没有中毒。我还有一个事情也骗了你,骗了很久很久,却不知道你能不能原谅我。」

他一愣,低头看我认真得不像说假话:「你真的没有中毒?真的没有?」一双手握紧了我的手腕,不敢松开,仿佛一松手,我就不见了。

「真的没有,鞭子本来就是我的,我事先做了手脚。那些黑线,只不过是颜料。用烈酒好好洗一洗,就散了。于大哥,我们不去天山了,去别处吧,这个谎太大,要说出来,须得改头换面,免得给别人认出来了,以后再也不能回西京。可惜连累了你,将军也不能做了。」我还有点担心,只怕他还真的想要做将军。

「你没事就好。现在边疆已经安稳,我那个将军,不做也罢。是你要天下太平,所以,我才去打仗。」他不放心,摸了摸我的脉搏,确认已经正常了。我看他脸上大悲到大喜,忍不住,竟是热泪盈眶。

我伸出手来,给他擦眼睛。我一手的黑血,擦得他脸上也乌黑一片。

我的下一句话,让他差点从马上掉下来:「于大哥,我们去隐居吧,我要给你当媳妇儿!」

我看他脸上是一幅生无可恋的表情。

他说:「你真的没事吗?别说胡话。只要你能好好活过来,就是我给你当媳妇儿也可以。」

「于大哥,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?」我见目的达到,不好逼他太狠,也不好直接脱衣服亮身分,只好换了个话题。

「我记得。」

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,是在华山脚下的华山客栈。

当时他正看着墙上一副李白的狂草《侠客行》出神,我在他身后,将此诗从头到尾吟出,声色清亮,干净利落。

看他回头,我问他:「这位兄台,也对诗感兴趣?」

于飞那时粗布便服,手中只黑黝黝一柄长剑,也还个礼:「诗我不太懂。只是素闻华山天下险,想要游历一番。」

我说:「在下叶枫,多少有些功夫,敢问兄台,可愿与我比试登山?」

「在下于飞,不妨一试。」

于是我跟他约定,一同上山,自北峰、东峰、南峰、西峰的顺序,以西峰为终点。

自古华山一条路。开始时,于飞显见得留了后手,大概只使出六分功力,我不远不近跟着。到了北峰顶,我几个起落就到了前面。

于飞紧跟在后。

前面的路陡坡向下,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鹞子翻身。

突然,我脚下一滑,向山下坠去。

于飞赶忙抢前几步,双脚倒钩住山边铁链,右手乌金剑插入石缝,向前一个探身,左手抓住我的手臂。

我整个身体斜挂在山崖上,轻飘飘的,没有一点重量,脚下却稳得很,只发间绸带随着山风飘荡,问道:「你抓我干什么?你不抓我,让我摔下去,你不就赢了?」

于飞不善言辞,回答说:「我不抓你,怕你受伤。」

「哈哈哈哈,你这么好心,那我可真要出全力了!」我伸出另一只手,直点于飞的三里穴。于飞猝不及防,左手松开。

我转身冲下山崖,衣袂飘飘,身后一条银鞭卷在铁链上,铁链承力,飞出星点火花。

借软鞭的力道做阻力,所以我向下疾驰,也不会受伤。我想,这时候我在他眼中,一定是极美。

虽然我这次来华山,确实是为八王招募勇士,但,我没想到,他会对我这么好。

也许也不一定是对我好,只是艺高人胆大。可是,自我八岁以后,已经很久没有人对我这么好了。

我回头望去,看他站定,快速地向下走去,每一步走开,石面上就被踩出一个小窝,真正的内力深厚。

只不过他一定会输。

一个时辰后,于飞才到西峰,而我躺在峰顶光秃秃一块大石头上,舒舒服服摇着一把折扇。我见了他,一个鱼跃起来:「你输了啊。」

「输就输了,又没什么彩头。」于飞漫不经心地说。

「说的也是。我有意交你这个朋友,不知你是愿意呢还是愿意呢?」我只给了一个选项。

我看着他嘴角翘起来,微微笑:「我可以不愿意吗?」

「不可以。我是八王义子叶枫。八王现在命我寻访各路英雄,兄台少年英雄,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,可愿跟我一同报效国家?」我义正言辞地冲他说完这一番话,突然又眨眨眼:「顺带告诉你,俸禄很是丰厚,一定划得来。」

「那我又是只能愿意了?」

我欺身过去,在他耳边轻声说道:「顺带告诉你个秘密,我可不是第一次来华山。昨天我来过这里,见有一根长藤,爬上来可省一炷香的时间。只是当时天色已晚。回去在客栈碰到你,看你是有功夫的,跟你打个赌。但终究这次胜你不武。」

我看到他的耳根微微地红了,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小步,才跟我说:「那还是多谢告知。」

何止耳根,整个脸发红。这人真爱害羞。

他大概也在回想那时候的情景。他柔声对我说道:「我不大会说话。但是第一次见你,我就怕你受伤。我本来就想从军,但是,你说想要天下太平,我就好像打仗起来,更加不怕死。」

他紧紧地抱着我:「现在你只要好起来就行。」

我轻轻地敲了敲马鞍,马鞍发出了悦耳的声音:「于大哥,你觉得这个声音好不好听?」

「好听。」他不假思索地说道。

「当然好听了,是金子做的。」我如愿看到他目瞪口呆。

「马鞍上的褡裢里,也全都是金子。」我随手拿出一块来给他看。他整个人已经傻掉了:「这些,还有假装中毒,都是你计划好的?为什么?」

「我们不去天山了,我们去扬州,」我在他耳边轻轻说道,如愿地看到他耳根红了:「我偷学了老杨的羊肉炉,我们去那里,开家羊肉店怎样?」

「好。」他当即拨转马头。

「腕儿姑娘没有你漂亮。」他在马上说。

哼,我就说嘛,哪有男人不偷看腕儿姑娘的呢?

「你要是姑娘就好了。不过这样也没关系,虽然……你说的那个事儿,我以前没想过,不过,如果是你……我可以努力。」于飞脸上出现了悲壮的神色,他可能想起了要给我当媳妇儿的那句话。

好吧,这个木头,果然是彻彻底底的不开窍。

我只好把他的手带进我的怀里,让他摸那块古玉,和古玉旁边的软玉温香。

我看到他瞪大了眼睛,不可置信的样子。

然后他抱住了我,吻我,先是脸,后是唇,弄得我们俩满脸都是黑乎乎的「百越毒」。

天下太平,我们哪里去不得?

何况是一个扬州。

于飞吻起来是这么甜丝丝的味道,我不禁一探再探。

再这样下去,我只怕到不了扬州,就已经成了他的媳妇儿了。

多年后,古晶路过扬州,听说有一个卖羊肉炉的饭馆生意很好。

但是他想进门的时候,却被一个凶巴巴的小姑娘,和一个憨呼呼的小弟弟拦住了。

小姑娘武艺不错,浓眉大眼,看起来还有点眼熟。

古晶让着她,也不好真正动手,被小姑娘得意洋洋地打服了。再三承诺不会进店吃饭之后,小姑娘说:「算你识相。我爹出去还没回来,我娘说了,以后你要是不想挨打的话,就不要再来扬州。」

末了,扔给他一个袋子,打开一看,是一幅画像。

画中的两个人更眼熟,但是其中一个身着女装。

古晶还想细问,憨呼呼的弟弟丢过来另一个沉甸甸的袋子,直接砸在了他的脸上。

袋子里是很多金子和一张字条:「我们过得很好,你有多远就可以走多远,不要再来搅局了!」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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